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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7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《关于启用新版<药品生产许可证>等许可证书的通知》(药监综药管〔2019〕72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规范药品行政许可证明文件样式和换发工作。新版许可证书样式自2019年9月1日起启用。
药品生产许可证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八条规定,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有效期为5年。有效期届满,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,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,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。以上资料由西亚试剂:化学品数据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