汇石油发布公告,董事会主席兼公司执行董事薛光林于2019年4月11日离任,光汇石油新加坡公司曾向越南国家石油公司购买了3025.36万美元的油品货物,约定在2018年4月23日支付,但光汇石油新加坡公司并未按期支付,此后又多次逾期。
薛光林是光汇石油的实际控制人,他当时以个人名义为光汇石油作出担保,但债务逾期后,薛光林并没有提出延迟法定追债要求的申请。香港高院认为,在目前状况下,无论是光汇石油全资子公司光汇石油新加坡公司,还是薛光林本人,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偿还逾期债务,上述债务不涉争议性,且光汇石油不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。以上资料由西亚试剂:化学品数据库